票选好味•自制煎饼果子

票选好味•自制煎饼果子

2015年08月11日

作者:HoneySunny欢喜小厨 #青春食堂#回国这段时间,想来已经好久木买过现成的早餐来吃了。 前些日子,某天一早空腹在医院做完检查,就在附近的早点摊儿上买了个煎饼果子。 之后我才有留意,不知从何时起, 无论是家附近还是路上遇到,卖煎饼的早点小摊貌似都是以山东杂粮的居多, 最早的那种天津煎饼是少之又少,几乎找不到了。 嗯,相比之下,我还是更偏爱天津的软煎饼,总觉得山东煎饼干涩生硬了些。 昨晚看到塘沽化学品爆炸的新闻, 想到大闺蜜天津妞的住处离那里很近,就立即飙电话过去,竟然不通, 拨五、六次,说不在服务区,不禁猛地揪心! 继续拨就一直正在通话中,十几次终于接通。。。 这才知道,闺蜜最近不在天津, 她也是听到消息第一时间给家人打电话,也是拨了好多次才正常通话, 得知家里都平安之后,就接到我的来电了。 很久没互相联系,还大半夜的, 可我们之后就那么七七八八聊了好!几!个!小!时! 回忆起来,其实类似的情况挺多的。 美好的友情,不在于时刻陪伴,不在于频繁联系,说简单点,就一个字:懂你。 Ta不可能在每个午夜还陪着你疗伤,但是当你需要帮助的时候,总能让你有所启发; Ta不可能每天和你厮混在一起,但是当你们在某个午后谈心的时候,你总能豁然开朗; Ta不可能永远在你无聊的时候陪你唠嗑,因为彼此都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 Ta不可能一直随传随到,但每次出现都会让你的现状有所改变,让你对未来再次充满信心。 真正的友情,不是浮夸的资本,无需符号标记,更不用大声炫耀,它就在那里,静静地,从未走远。

票选好味•自制肉松

票选好味•自制肉松

2015年08月10日

作者:俞霏 #青春食堂#对肉松,我可以说是从初中起对它就有了记忆。对于一位生于70年代一个小城镇的人,在当时,在众多小伙伴都曾为刚脱下蓝布衣不久,口中零食有时还停留在可望而不可及的阶段时,我很幸运的就拥有了这泊来物----肉松。 家里的泊来肉松,是由于二姐夫家中有“南方窗”的关系而得以拥有。孩童时期,每每逢年过节时,陆陆续续的都有收到姐夫家捎来的来自他家国外亲人们捎带或寄予的各种泊来物-----肉松就是其中之一。多年后的此刻,回想起当时二姐夫如斯这般的在我们那个小城镇的出现时所带来的轰动,至今都还是可以引以抱腹大笑。二姐夫的“热带风情”的打扮与当时的乡下风情的确有着格格不入之感。他那花衬衫格子裤的孔雀般的打扮在当时的乡镇出现,真的是另一种“另类风景”。当然,二姐夫不是外国人,一个地道的本土出生的中国人。只是由于父母家中在战前都有亲人陆续出国掏金的缘故,所以家中才得以拥有一些泊来物。这当然也是我家当时拥有泊来物的主要来源原因。 因为肉松、肉干、巧克力、炼奶罐头,我曾过着很多小伙伴羡慕的童年及青年时光。有人说过,人的一生,五分之三的时间是活在记忆当中。想想也是。没有记忆,人的生活就不完整,人生也不觉完美。但人也不能总是活在记忆当中。 时光流逝,一年又一年,如今肉松已成为国内外家喻户晓的桌面常客,我也从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女长大成为现时的患得患失的中年熟女。叹一句-----时光不再,怨一句-----今非昔比。只是此刻,这肉松-----自制的肉松透露出的淡香又将记忆中的那点亮光重新点燃,暖暖的,渗人心肺,欲罢不能……

#青春食堂#夜之味·八月炒饭

#青春食堂#夜之味·八月炒饭

2015年08月08日

作者:这么远那么近(豆瓣ID)#青春食堂#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夏妍醉醺醺地吼出这句话时,这个夏天北京的第一场暴雨来临了。三里屯太古里的街道上依然挤满了脚步匆匆的人,各式各样的雨伞像是一个个的屏障,遮住了躲在下面行人的面孔。哗哗的雨声伴随着轰隆的雷声像是机枪般扫射着这座城市里的行人,占着行人道拥堵的汽车和着各种谩骂声,这座城市,呈现出与平日不同的暴躁脾气。夏妍坐在三里屯SOHO的一家酒吧里,看着杯中还未喝干的酒,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这是今年她和刘明的又一次争吵,吵到最后刘明摔了厨房的一个盘子。我不回来了,你爱干嘛就干嘛去!我现在就走!立刻!马上!夏妍看着地上的碎片,那是她和刘明去国外旅行时带回来的,价格贵到让人咋舌。她喃喃地说,你走,你走,我也不想再见到你了。夏妍和刘明是大学同学,他们在一起的过程特别匪夷所思。那年的八月末,大一新生军训,刘明作为本地人有着不知名的小小优越感,他经常有意无意炫耀自己的身份。他总爱说的一句话就是,哎呦,你们不知道下学就可以回家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别人也都是听听就罢,只有坐在他身后的夏妍撇撇嘴。有什么了不起,永远都是妈妈的乖宝宝,听起来也是个怂货。刘明猛地回头,你丫说谁呢?夏妍挑挑眉,对号入座可还行?你猜啊?没过几天,全班都知道两个人脾性不和,只要在一起就会斗嘴。刘明总说,要不是看你是个女的,我早就揍你了。夏妍一笑,虽然说你一身毛病,但眼神还不错,起码能看出来我是个女生。刘明一时语塞,转头就走,夏妍在身后笑得花枝乱颤。军训结束,大学生活正式开始了,两个人的战争却从未停歇,直到有一天,班级里的同学看到两人手拉手进了教室。刘明大声清清嗓子,举起拉着夏妍的手耀武扬威地说,听好了,以后夏妍就是老婆,谁要是欺负她,就是欺负我。夏妍在他身边第一次露出了小女生的表情,像看英雄一般地看着他。可想而知,班级里的同学一模一样惊讶的表情。说起他们在一起的过程,其实于旁人没太大差别。两个人终日斗嘴耍贫,几日不见就会心里隐隐想念,某天刘明到底是按耐不住,给夏妍发信息表白,夏妍回复,你神经病啊!后来两人在操场见面,绕着跑道一圈圈走,刘明给夏妍讲起自己的故事,夏妍听得一愣一愣的。刘明讲述得声泪俱下,夏妍不由自主拉起了刘明的手。刘明暗爽,你说我是不是挺悲惨?夏妍眨眨眼睛,我饿了。刘明忍忍要发作的脾气,问,想吃什么?夏妍说,我想吃米饭。刘明爽快地说,走,跟我回家。刘明家在五道口附近,出了校门走过两条街就能到。家里没人,刘明钻进厨房一阵乒乒乓乓,然后端上来一碗炒饭。夏妍看得稀奇,你会做饭?刘明点点头,从小父母忙不太在家,自己做饭给自己吃。夏妍一边大口吃饭一边含糊地说,看不出来你还挺自力更生的。刘明一咧嘴,那是,以后你跟了我,我天天给你做饭吃。夏妍一拍手,就这么定了!刘明疑惑,啊?定什么了?夏妍抿嘴一笑,你先告诉你在操场说的那些是真的假的?刘明也乐了,你猜?于是,爱吃的夏妍和爱做的刘明就这么在一起了。曾经知道他们故事的人疑惑过,到底是因为一个故事,还是因为一盘炒饭,让夏妍动了心。夏妍自己也考虑了很久这个问题,到最终没有答案。但不可否认的是,刘明不是她最初想的那样,他真的是一个不错的男生。仗着自己是本地人,他会给夏妍做不同的饭菜,他会带着夏妍去一些冷僻但好吃的餐馆。他也会温柔地告诉夏妍天气冷了要加衣,也会在考试之前帮夏妍做笔记。夏妍吃过刘明做过的许多菜,但是她说,最好吃的还是第一次吃的炒饭。夏妍问,那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有什么诀窍?刘明挠挠头,不好意思地说,没有啦,就是家里剩了一些蔬菜,还有剩米饭,随便炒出来的。乱七八糟炒饭。夏妍说,就这样?没了?刘明说,是啊,就这样,但我给她起了一个新的名字,叫八月炒饭。因为我们是在八月相识的。他们在一起度过了自己的大学时光,又在毕业后同居在一起。刘明顶着家人的压力,和夏妍在朝阳租了一套复式房子住,刘明的母亲曾经扬言,你要是不在家住,这辈子就别进这个家门。刘明也很嘴硬,不进就不进,反正我也饿不死。刘明的家人断绝了他的经济来源,刚毕业后他们的生活过得很苦。而住在一起后,两个人才经历了爱情期的磨合,终日争吵不断。夏妍嫌弃刘明好吃懒做,同居后刘明借口工作忙已经很少做饭,刘明也觉得夏妍过于爱打扮,每天就知道逛街花钱,不为未来考虑。反反复复的争吵,成为了两个人爱情的一条条沟壑,它把两个人的距离拉得越来越远。有时两人坐在餐桌旁吃着打包回来的米饭,彼此默默无语,晚上躺在床上也能听到刘明一声声微微叹息的声音。终于在又一次大的争吵最后,筋疲力尽的夏妍,对刘明提出了分手。雨越下越大了,这是刘明离开后的第二个周末。 夏妍依然坐在吧台前,抬起手又要了一杯酒,然后拿起来细细的端详。纸醉金迷的这座城市,有多少这样和夏妍一样的买醉人,他们将自己的心事沉溺在酒精里,平日佯装若无其事,此刻让往事痛彻心扉。夏妍回忆了她和刘明曾经的点点滴滴,心里像是被一阵雷劈过般隐隐作痛。此时此刻她才明白,她其实是爱刘明的,只是这份爱几乎要被平淡无常的生活磨平,爱的百转千回遇到了现实,或许就是敌不过时间。只是,夏妍不甘心,她甚至开始第一次反省自己,是不是自己错了,是不是自己不会爱,是不是自己伤害了刘明?夜晚真正降临了,雨没有停下的迹象,夏妍放下钱,跌跌撞撞地推门而出。她借着这样的雨夜,仿佛看懂了很多事情,看懂了这座城市。撑开伞,夏妍把自己通红的双眼藏在里面,她望向这座城市平日里不会察觉的角落,仿佛看到了和自己同样神情的人。他们都有各自的悲欢离合,他们都有自己的辛酸往事,他们都把这些事情深埋在心底,靠着麻木度过一天天。他们是否也有肆意放纵的时刻,他们是否也会和自己一样哭泣?他们是否,也有一个爱人,被自我的任性和幼稚,硬生生推出了自己的世界?深夜回到家,夏妍已经筋疲力尽,她推开门,光脚走进客厅。打开灯,一眼看到了放在餐桌上的一盘炒饭,夏妍惊得叫出了声。她走到餐桌前揉揉眼睛,终于看清了,那是很多年前刘明第一次给夏妍做的炒饭。然后她又看到,那个盛饭的盘子,就是他们之前在国外买的十分昂贵又在争吵时被刘明打碎的那一只。盘子旁边放着一张便签,上面写着——对不起,我可以回来吗?夏妍呆呆坐在餐桌前,刘明的身影出现在楼上,他看着夏妍,一语不发。夏妍忍住没有哭,低低地问,你来做什么吗?刘明说,我去了国外,又买了那个盘子,回来送给你。夏妍说,哦。刘明又说,回来看到家里什么都没有,你还是不会照顾自己。夏妍说,哦。刘明又说,没办法,我就给你随便炒个饭,怕你回来饿。夏妍说,哦。刘明忍不住说,你除了说哦,就没有别的可说的了吗?泪水马上就要决堤,夏妍忍了忍,说,我很想你。刘明走到夏妍面前,一把拉起她拥入怀中,我也想你,很想很想你,我可以回来吗?我还想继续照顾你。夏妍靠在刘明的肩头,终于,嘤嘤嘤地哭了。

大胃囊与小食代——茶香话梅卤汁豆干

大胃囊与小食代——茶香话梅卤汁豆干

2015年08月07日

作者:锦食堂(豆瓣ID:锦) #青春食堂# 5年前一位70后的长辈给我讲了一个关于食物的故事,至今难忘。他说他幼时在东北长大,那时候的香蕉是种很少见的水果,不是逢年过节极少吃到。所以香蕉是他记忆中最奢侈的水果,舌尖的馋与脑子里的惦记让香蕉的味道生成了仙,成了童年记忆中关于美味的所有想象。成年后随父亲去云南生活,第一次看到一望无际的金灿灿的香蕉园,一个少年身处其中顿时惊呆了,幼年时和兄弟姐妹分食的那一小根香蕉,竟然以成百上千倍的状态呈现,愣愣的竟然说不出话来。那一天,他和妹妹坐在香蕉园里,一根又一根往嘴里塞香蕉,又是笑又是泪,吃到走不动路……所以他说:“我人生里的许多亏欠和不完满,到最后都会给予我最大限度的安慰与补偿,人生如此公平,不必有埋怨。” 后来我和编辑朋友们谈论关于美食与情感这个话题时,就会讲起这个故事,而后脑洞大开,勾起很多回忆。而我自己搜索了半天,童年记忆中的美食竟然贫瘠得很,甚至谈不上美食,只能说食物,只记得所有的食物都是小小份。小吃真的是“小”吃,零食也真的是“零食”啊! 在东北小孩80后的记忆里,小学门口的煮毛豆是装在长方形的铝制饭盒里的,卖者多是上点年纪的人,买的时候抓一点装进报纸叠成的三角形纸兜,卖2角钱。山丁子(一种小野果)也是加糖煮,照例装在三角纸兜,味道酸酸涩涩,暧昧不清。草莓也是稀罕物,还是珍重的装在铝饭盒里,按颗出售,买的时候要轻轻的拿,以免碰坏其他的,放进嘴里的时候草莓的香甜在唇齿间爆裂开来,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幸福得说不出话。糖也是小小颗的,竟然是一粒粒出售,有蛋糕香气的彩色宝塔糖、鹅卵石一样的蛋白糖,有一种粉色的汽水糖,晶莹的糖壳里有一丢丢糖水,咬开会流出来,口感微妙。我记得它是因为长相太美貌,像极了一颗颗的粉色宝石,而卖这种糖的那家小卖店店主也是个慷慨有耐心的人,一颗颗数糖给一群叫嚷的孩子,每次故意多数几颗,我们回去还嗤笑她数学不好。酸梅粉是迷你小小包,每包里还能找到一个迷你小小勺。无花果切成细丝状装在小小口袋里,华华丹高级一些是装在塑料盒子里的,实在不算好吃,无聊时放进嘴里嚼嚼,聊胜于无。 可乐还是类似女巫药水的神器的东西,时髦又口感刺激,需要装模作样喝上几次才懂得它的美妙。爆米花分成两种形态,爆炸后带着香甜糖精的那种,塑型成棍状或者是条状的那种,我爸常拿来弄湿捏成诱饵钓鱼,而我则在旁边吃吃玩玩,舔湿以后可以粘成各种形状……冰棍还是象征性的加一点奶或者果汁,再高级一点爸爸会带我去足球场旁边的卖奶糕的白色凉棚,从保温桶里挖出2个球,用木质小勺一点点吃完,蹦跳着回家。 有时候也是可以吃得很野逸的,那时候小龙虾还叫蝲蛄,河里抓出来煮着吃。大人用一种网粘麻雀,烤了或炸了,样子恐怖。猎奇些平常吃不到的东西,这方面的妈妈家的姐妹们显得尤其有想象力。比如未嫁的四姨带着我们去野外抓蚂蚱,回来入锅油炸,味道忘记了,后来想起只会惊叹把那玩意放进嘴里嚼这件事是怎么做到的?我妈会教我在树林中挖一种叫“土里猫”的蘑菇,回来用刀片削去硬根,晒干储存,拿来炖鸡吃,蘑菇味道极其浓郁,但总有类似砂砾的口感,蘑菇是一种太女人的吃食了,那时我还是女孩,自然是吃不惯的。 而现在似乎所有的吃食都从S变身成了XXXXL最大码,最大升的可乐比纯净水还便宜。雪糕可以按称重卖,再加上几十种水果与干果。蝲蛄摇身变成了时髦的小龙虾,用辣椒香料炒了,一桶一桶卖,再文静的姑娘也能剥出一堆壳来。草莓季分成了春和冬两季,每次上市都一盆盆打着滚吃。透明的彩色硬糖被装在大袋子里,成了超市里最不待见的滞销产品。食物变大了,而快乐却变小了。那种慢慢含着一颗糖果就会觉得幸福的日子已不可重来,需要拿着最大杯的可乐与爆米花,坐进电影院依靠一部喜剧或者动作片分泌多巴胺与肾上腺素。味蕾与欲望同时打开,我们终于有了丰富的大胃囊,却无比怀念那个贫瘠的小食代。 如今太多零食变成了大包装,很奇怪豆腐干却还是小小袋,锦比较喜欢吃南方那种卤豆腐干,味道很嗲,咸咸甜甜的配粥吃极佳。有时候外卖买的吃不过瘾,就自己模仿着做,味道口感竟也相似。加了红茶、话梅、花生,味道更丰富有韵味一些,夏天里的配粥下酒小菜。

#青春食堂#霍森斯那碗羊肉pasta

#青春食堂#霍森斯那碗羊肉pasta

2015年08月04日

作者:雨前羽街(豆瓣ID) #青春食堂#十九岁那年,我只身来到北欧南部的一个港口小城霍森斯读书,租了校区附近的公寓住。距离海湾的15分钟步程里,一路只有榉树,以及神出鬼没的松鼠。冬季海湾的天空常常被云层压得很低,日照时间极短,大概上午九点左右才能看见太阳。每日课后,我需要迅速回家,跑着去超市采购食材做晚饭,然后赶班车去打工。错过那班,下一趟车就在一小时之后了。 我有只大得可以装进一个姑娘的书包,可惜通常里面只有白菜、面条、袜子和笔记本电脑。在随身带去的各种国产香料用完后,我曾一度陷入焦虑。没有热闹的花椒、麻酱、大料,我不知该怎样在这个静谧、寒冷的高纬度国家经营出热闹的家常三餐来。后来发现超市的pasta能做出切面味,简直有绝处逢生之感。那时我的舌苔还没养出宽容的审美包容性,北欧土豆配烤肉的平淡滋味显然不能满足一个中国少年贪婪的胃。 超市里的肉铺偶尔有便宜羊肉售卖的日子,就是我的节日,一次买上一公斤,用大包背回家,分装后囤在冷冻箱里,可以细水长流地吃上好久。超市老板每每问我要拿来做什么,我说剁碎了做面,他总是不信。他说自己只吃过一次羊肉末,是在法国的一家餐厅吃的羊肉汉堡。虽然觉得肉末汉堡有趣,但是绝对无法想象用羊肉末做pasta会是什么样子。在这样的对话发生第N次之后,我写了一张recipe给他。 先烧一锅水来煮面。整块的羊肉先切片,再切条,然后切小丁,最后再剁成肉末。把炒锅放在电磁炉上加热了,热锅的同时将洋葱、姜和蒜切碎,香葱切葱花,白菜切细丝。 锅热之后倒油,油三成热的时候下洋葱、姜和蒜。快速炒香之后把肉末倒进去不停的翻炒,速度一定要快,不然肉末会结块。没有料酒,就用葡萄酒代替,两勺就够。 看肉末差不多都变色的时候,放酱油,搅匀之后就可以加白菜丝进去了,同时把电磁炉的温度也调低一点。慢慢白菜的水分和羊肉的汁水就会被熬煮出来,融合在一起。关掉电磁炉用余温再加热一会儿,撒盐调味。 这个时候面也好了,过一下凉水放倒碗里,浇上做好的羊肉浇头,撒上一把葱花,淋一小勺香油再倒点儿醋,就大功告成。 意法地区的葡萄酒在超市卖得便宜,只抵我半小时的打工收入。家里常备一瓶,但是独斟无趣,多半是被我拿来炒菜了。醋用的是当地中国超市最常见的镇江醋并不好吃略苦,酱油则是一款日本的酱油,因为这是我能找到最接近国产酱油的味道。在这个料理贫瘠的国度为了找到和国内契合度最高的调料们我也算是煞费苦心了。 几年后我毕了业,最后一次去超市的时候,忍不住问老板说:“这次走了之后,估计不大可能再回来了,我教你的面你到底试过了么?”老板说一开始他家人也是拒绝的,觉得羊肉这种东西不烤怎么能吃,不过在他的反复劝说下还是尝了,一试之下觉得确实味道不错,于是就拿来配了土豆。“五六种中餐调料买都买了,如果不吃实在是太浪费了。”他狡黠地笑着说。 还是配土豆么……好吧,果然是丹麦人。看来这个菜谱又有了新的变种,不知道这么发展下去它会变成怎样。我耸耸肩走出了超市,突然意识到,他竟然买了五六种中餐调料,然而我给他的方子上只有酱油、香油、醋与姜。看来远东新世界的大门自此要在老板家的餐桌上打开了。 去年因为公差回了霍森斯,又去学校周围转悠,给超市老板带了瓶国产耗油这东西在霍森斯是看不到的。原本想告诉老板,这些年独居生活的我反复实验,又把这道羊肉末pasta改良了一下。加蚝油,最后出锅前再洒点黑胡椒和孜然,一点点的海鲜味,能让味道的层次更丰富。很可惜,海湾和林间路完全还是当年的样子,但超市已经关张了。 多年后回想曾经的求学生活,本以为年少的离家换来无尽的自由和游刃,却看着随处可见的土豆烤肉想念熟悉的柴米油盐,在只听到敲键盘声响的公寓中想要找人说说话。而经过时间的打磨,渐渐明白,最初的孤独也只是年少滋味,适应环境的变化和成长才是被无限放大的精华。羊肉末pasta经过反复的改良,味道层次才会更显丰富,而人生,谁说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