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学校毕业后,找到第一份工作开始,每天很早醒来,渐渐的,生物钟就越来越早。
睡到自然醒,与我来说,最多就是早上七八点,就一定会醒来。所以赖床,就变成了一件极幸福但忐忑的事。
上班时,赖五分钟,也是一种满足,看着墙上的时钟转动到最后一秒,告诉自己,再一分钟,就起床,这一分钟,却是最幸福又最纠结的一分钟。
周末的赖床时光,往往是随手拿起床上的书,顾自读到日上三竿。窗台上厚厚的一摞小说,便是这样读完的。
喜欢看有年代感的小说,看得到的时光,才最动人,那些回不去的日子,闪着亮光的想念,才是最感人的故事。
一本好的小说,像一个有感觉的女人,你若抵达,她或孤傲,或不睬你,但若离开,你会思念她。
或许就是这种若即若离的感觉,才最动人。
这么多年,我们或许自我鉴定:我们混的确实不好,但我们也坚持了走一条我们服从内心志向的路。
可能是,把自己的时间交给自己太久,在这个钢筋水泥的城市中,执拗的坚持,直到想要的人的出现。
我们一直没有妥协,但又随时准备妥协。
我们学会做很多顿饭,很多道菜,即使一盘简单的蜜桃沙拉,每一年这个季节做,也总会有不一样的配方,越来越精致。
或许,再等一年,便和生活讲和,过一段差不多的人生。
与生活讲和没有坏,毕竟,人生,从遇到你开始,才最精彩。
若没遇到,一直等,又要等到何时呢?